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云南北迁野象群距昆明城区已不足百公里,人象

1972年,亚洲象就被世界野生动物保护组织列为一级保护濒危动物。生态好转,吉象归来,然而人象“混居”的状态逐渐加大了人象冲突的风险。野生亚洲象迁徙过程中,给沿途各地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,但截至目前,尚未有更有效的措施能够阻止这种侵扰。

然而,一些问题随之出现,最突出的就是野象损坏庄稼、伤害人畜,人象冲突加剧,许多村寨的村民闻象色变。虽然我国《野生动物保护法》明确,野生动物肇事由当地政府补偿,但现实中通过州县市筹措资金难度很大,百姓拿到的补偿费往往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。

面对野生象的频频打扰,许多地方的村民不得不想办法减少损失。有的村民在高树上搭瞭望哨,用于观察野象出没,并采取敲锣打鼓、放鞭炮等方式驱赶;有的地方挖了“防象沟”;有的架上电围栏,防止野象进村。这些措施效果有限,且难以长久,还浪费了不少人力物力和财力。一些村民甚至对亚洲象产生了厌恶、恐惧情绪。

解决人象冲突,既要保障野生动物的生存,又要防止野生动物对人类的侵害。

作为管理部门,一方面要加强对野生动物生存区域的保护,坚持合理开发的原则。通过做好防火防盗、防止乱砍乱伐、防止滥捕滥杀工作,形成人与野生动物之间的“楚河汉界”;另一方面要完善野生动物侵害救助具体细则,让相关损失和纠纷得到更及时、妥善的处理。

同时,可以考虑在保护区内建立食物源,通过人工种植亚洲象喜食的植物,吸引亚洲象到基地取食;调整受野象侵害较重的村寨的种植结构,减少象群对其它村寨农作物的侵害;积极寻找更合适的安置点,把保护区内部及周边的寨子搬迁出来,尽量扩大野象栖息地的范围。

但愿类似的人象冲突早日得到化解,人与动物能够和谐共生。